【 保護兒童:有條界線叫常識】/ Edkin

有關美心妹妹的寫真照,其實沒有什麼值得討論:這麼小的孩子,出版照片集這件事本身已經不妥當。任何人隨著時間變遷,想法也會隨之改變。我們對自己做過的事情雖然可以後悔,但我們卻沒有要其他人忘記的權利。而大家都應該很清楚,任何相片一旦公開,就沒有人可以保證將之完全消除。某一些太過臭名昭著的案例就不說了,就想想比較遠古的例子,好像徐若瑄和舒琪,如今無論她們多麼想要和過去洗清關係,曾經拍過的性感相片和艷照在互聯網上仍然俯拾即是。 雖然可憐,但畢竟是自己決定的事情,也就只能打掉門牙和血吞,默默承受後果。即使是十八歲所作的決定,很多年以後也會後悔自己腦筍未生埋,更加何況只有五六七八歲時作出的「決定」? 就算當今次美心妹妹登出的相片全部都是天真無邪,純過蒸餾水,但這些照片已經足夠她失去在將來隱身於世的可能。有些白痴竟然說,已經得到美心妹妹本人認可才拍照;拜託,如果小孩子的同意就可以成為免責條款,那麼保護兒童的法律還設立來做什麼?監護人還要來做什麼?

總之這本相集的出版的確剝削了美心妹妹的權利,牽涉在內的家長和出版社自然是責無旁貸。事情到了這個地步,傷害已經造成,再追擊美心妹妹的家長也只是落井下石,最好是大家一人少句,讓事情快點告一段落就好。但就在這個位置偏偏走出一大班傻人,說什麼「看到底褲仔也不過是一種美學的觀點,魔女琪琪和龍貓呀May 也有露出小內內,靜宜也有出浴鏡,淫邪與否,見仁見智;若然引起群眾批判就要把書籍下架,這根本就是由群眾的觀感來影響出版自由」,云云。 更令人抓破頭皮的,竟然有人會把題目一下子拉到去性別平權,沙文主義,兒童福利等等的問題上去。話題波及之廣,令人嘆為觀止。

在聽完一大堆玄之又玄的什麼「充權」「consent」之後,只令人忍不住喝停:是不是要像區家麟所說,請大家先「換位思考」?當自己成為父母,孩子被拍下這樣的照片放在公開發售的相集之內,是不是仍能接受那些所謂「淫者見淫」的論調?可不可以接受這是和宮崎駿動畫裡面的露出小內褲的畫面一樣清純?覺得不對勁的時候,是不是反而要先反思自己是沙文主義?

在討論艱澀的概念之前,請先搞清楚什麼是「常識」。 讀書雖好, 但如果讀書讀到看著美心妹妹的相片會得到和常識相反的結論,那叫做壞腦。在性別平權方面,態度上踩界一點,對傳統挑戰多一點沒有所謂,因為所有權利都是爭取回來的。但當牽涉到保護兒童,沒有人會怪你的態度比較保守一點,因為保護兒童這條線,絕對不容任何踩界的試探。這,就是常識。

P.S. 對這班我曾經非常敬重的社運朋友,我今次的用詞已經算是非常忍讓。有關攝影,他們所舉的許多例子都是由父母親自拍攝孩子。看著照片,你會感受到父母的目光, 正常人都不會產生邪念。用這些正常的相片作為援引,去支持你們「淫者見淫」論調、、、 你是哪條根short上腦!? 來來來, 給你重溫一兩張《Tippi, My Book of Africa》 的經典照片,讓你再想清楚什麼是沒有淫念的兒童裸照,讓你再想想今次大家是不是罵得沒道理。 1lkrwSe立場新聞:Consent 與 後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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